臺北捷運積極推動商業極大化政策,如物業開發、電商事業推動及北投會館轉型等,為整合現有資源,就組織進行適度檢討調整,朝功能性組織發展,以加速推動及發揮人力資源效益。臺北捷運公司為事業單位,經理部門本該和民間企業一樣,面對市場的快速變化彈性因應,符合企業化經營常態。
●商業極大化及節流支出挹注本業虧損
臺北捷運朝向商業極大化發展,期以獲利挹注,彌補捷運本業虧損。因須長期維持低票價政策,原有附屬事業已無法支應越來越龐大的營運成本,故持續依據市府商業極大化政策及執行TOD(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案加強營收。而近2年由於疫情對運量造成嚴重衝擊,另須輔以節流支出因應,例如調整人力進用時程及非關安全的維修排程等,以撙節開支。
為開創新的生活事業,本公司將原有18人專責物業開發的任務編組進行組織調整,整併創造商業收入的單位,除營運北投會館的24人併入任務編組外,並調派10人支援成立電商中心,以籌辦發展電子商務。首波推出的濾掛式咖啡是生活事業的第一步,僅為規劃中業務的一小部分,呼籲外界給予起步階段的創新事業多多鼓勵。
●自媒人事移轉任用符合規定
為加強活動行銷及搭乘宣傳,開放各單位對拍攝、剪輯、創意發揮具有專長的同仁,主動報名進行海選,投入商業、旅客、運量等進行多面向宣傳。公司鼓勵同仁在職涯中多元發展、培養員工第二專長,而不是將員工侷限於原單位、持續從事相同業務,這也是企業人力資源的重要策略。
主動報名獲選的同仁在自媒行銷確有優秀表現,配合公司發展生活事業及行銷業務的整體需要,後續將影片企劃製作等相關業務,整併移轉至企劃部門。
●北投會館宿舍非屬提供不特定人住宿之旅館業並無違規經營情形
本公司所屬北投會館,為提供訓練活動之學員使用,非屬提供不特定人住宿之旅館業,相關說明經市府觀傳局確認並無違規經營情形,惟為避免外界誤會,捷運車站、列車或網頁等原所刊載北投會館之廣告,均已完成下架,同時北投會館學員宿舍及相關訓練套裝方案均已暫停服務。
依發展觀光條例70-2規定「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之場所而有營利之事實者,應自本條例修正實施之日起10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始得繼續營業」,北投會館學員宿舍需於114年轉型為旅館,目前循程序申請適用旅館設施多目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