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於111年4月1日開放「高齡換屋試辦計畫」受理申請承租,市府都發局特別留控內湖區行善社會住宅長青行館(24坪)、樂齡善居(26坪),共 40戶住宅單元,協助居住於老舊公寓大廈長者可釋出老屋加入社宅包租代管後,換住至有電梯設備的社會住宅。自公告以來已陸續接獲民眾欲進一步了解換屋方式之詢問電話,並就試辦計畫提供建議意見,現發展局配合調整部分計畫內容,並新增一處試辦基地,釋出青年一期社宅2戶單元,以回應不同區域需求者之意見。
目前多數民眾尚在觀望階段,市府在推動過程中亦能了解臺北市居住長輩之不同需求與考慮原因,將於下階段放寬申請資格條件為「限持2戶自用住宅」,另依本市社會住宅空戶評估「新增其他行政區房型戶數」,預計於111年8月12日起調整保留行善社會住宅20戶、新增萬華區青年一期社會住宅2戶,作為高齡換屋試辦計畫標的,期能持續提供高齡長輩更好的居住服務與環境。
臺北市老人人口數於111年2月已達總人口數20.12%,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對於高齡長者的照顧與服務需要有更完善規劃。依據111年第1季住宅資訊統計資料顯示,臺北市約有9.95萬戶住宅僅老人人口居住,而目前在臺北市設有稅籍的住宅約有43.4%屬於4-5層樓公寓,對於居住於缺乏電梯設備的高齡者來說相當不便,因此需妥善處理老人獨居、老老居的高齡長者居住服務問題。市府也因此在社會住宅逐漸增加的階段,同步提升更全面化的居住服務,推出以老舊公寓換住社會住宅的方式,來提供高齡長輩市民居住新選擇,以因應超高齡化社會的來臨。
都發局說明,考量臺北市部分長輩持有一戶自住使用、另一戶住宅為子女晚輩居住,仍有換住電梯大樓以避免行動不便的需求,故下階段開放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僅持有二戶位於二樓以上無電梯住宅,且為屋齡達二十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即可依照公告內容申請承租行善或青年一期社宅,並將原住房屋移交「臺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委託租屋服務事業審查物件後,媒合簽訂至少三年以上之包租代管契約。
都發局表示,換屋計畫即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開放符合條件之高齡者與其照顧者申請加入,申請方式採郵寄方式受理,請至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https://www.rent.gov.taipei/)下載及填寫申請書表,掛號郵寄至該局中區辦公室(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如欲索取申請書,請至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下載或至該局中區辦公室1樓臨時櫃台索取。相關招租訊息可電洽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電話:02-27772186轉2518)及都市發展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