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汛期來臨,請民眾應多留意電子媒體新聞與廣播等颱風、豪大雨資訊,停放於堤外停車場之車輛請自主駛離。疏散門及越堤道路實施「只出不進」起4小時,即開始拖吊作業。
如經本府發布疏散門及越堤道路只出不進管制作業,自實施起始時間起,疏散門周邊區域8公尺以上道路紅黃線(附條件)即同時開放臨時停車、區域周邊路邊停車同時暫停收費,各區域疏散門對應開放停車範圍及限制條件請至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網站(https://pma.gov.taipei/)之「便民服務」-「臺北市颱風與洪水期間緊急停車規定與範圍」項下查詢。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呼籲,民眾於開放紅黃線停車區域停車,應順向靠邊停放,道路應維持車輛雙向會車功能,禁止併排停車,以提供搶救災車輛通行,確保公共安全維護;惟法定禁停區域如路口、公車站、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隧道、橋梁、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車行地下道、高架快速道路及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所均禁止臨時停車。另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時段性管制停車格禁止臨時停車時段開放停車。
恢復紅黃線禁止停車管制之時間,自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宣布停止開放停車起。另配合各流域疏散門啟閉時間或堤外停車場清理情況彈性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