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穀物及乾豆類產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6月份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抽驗穀豆類產品檢驗殘留農藥及環氧乙烷,共計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檢驗結果2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6.7% (詳如附件抽驗名冊)。
此次共計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包括23件輸入及7件國產穀豆類產品,檢驗項目包括殘留農藥及環氧乙烷等項目,檢驗結果1件印度產地之「黑芝麻」檢出殘留環氧乙烷卻標示檢驗合格及1件印尼產地之「毛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Thiamethoxam)不符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臺北市衛生局皆已通知轄內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溯案內1件產品來源廠商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處辦,1件產品不符規定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分負責廠商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命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銷毀。標示不實部分則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以下罰鍰。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另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我國未核准環氧乙烷作為農藥使用,亦未准許使用環氧乙烷氣體作為消毒用途,業者務必落實自主管理,確認原料及產品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使用食材進行加工調理前應確認食材有無殘留農藥、動物用藥或其他汙染物,落實供應商管理及把關進貨食材安全衛生,確保食品衛生品質安全,以維護大眾之健康權益。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穀豆類殘留農藥的問題。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穀豆類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穀豆類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於食用或烹調穀豆類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2年穀豆類產品抽驗結果不符合規定名冊.pdf
-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2年穀豆類產品抽驗結果符合規定名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