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鎖新世代的領導策略 高校領袖培力坊成果展現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為提升高中職學生社團幹部的領導能力,於113年3月9日至10日辦理「2024高校領袖培力工作坊-建構領導策略」,課程以情境式教學為主軸,藉由理論與實務結合的授課方式,透過桌遊等團隊活動,讓學員學會擔任領導者、促進團隊合作及行銷自我的能力。更有學員來自桃竹苗、南投及彰化等多所學校,在短短兩天的課程中相互交流彼此帶領社團經驗,最後一天課程結束時許多學員不捨落淚,期待未來彼此能再次相見。

    本次課程以培養領袖「創新思維」、「企劃撰寫」、「財務管理」及「高效學習」的能力為主,讓學生學習運用不同思維模式看待問題,並用不同的角度解決問題。開場時,講師以「我們總是期待過著不一樣的人生,卻做著與別人一樣的事情」這句話破題,先讓學生意識到跳脫舒適圈需擁有成長型心態的重要性。進入「企劃撰寫」課程中,老師強調所謂的「企劃」是要擁有自我「企圖心」,從知道自己想成為誰而出發,期待每位領袖都能從「不得不做」轉化成「一定要做」,真正為自己而活;「高效學習」的課程中,教導每位學生針對自己的個性精準學習,老師亦在課程中教導學習四大心法:「聽得懂、學得廣、要能通、能活用」,幫助學生重新反思自己在學業上能精進的部份;最終「財務管理」課程,老師則鼓勵學生用「以終為始」的方式思考自己生涯的方向,瞭解財務與自己夢想的關聯性,並以遊戲化的方式讓學生進行角色扮演,以達到模擬真實人生的目的,讓學生意識到原來財務離自己這麼近,藉以強化學生經營自我人生的責任感。

    競爭LEAD教育中心的游家瑋老師在兩天課程尾聲對學生說:「這不是一個課程,而是一趟生命的旅程」,鼓勵學生專注認真的過好每一天,人生從如何定義自己是誰開始,相信學生能在課程後展開自己嚮往的人生。特別從南投縣旭光高中北上報名參加的陳怡靜同學興奮地表示,老師在教課時,總是會引導到有效率思考的方式,進而讓自己跳脫框架式的思維,發現到領導者更不應該怕犯錯,而是要從錯誤中學習,從跌倒中爬起並記取教訓。

    青發家教中心表示,看著學生從課程一開始的害羞,漸漸轉為主動,甚至在課程的最後積極舉手發表自身感想,就能感受到學生們從課程中獲得的啟發。開辦高校領袖培力工作坊即是期望能讓學生學習到系統性思考,進而解決問題、創新應變,並透過「企劃撰寫」及「財務管理」等專業課程的安排,更加提升領袖們的領導能力。若想獲得更多青少年活動相關訊息,亦可參考青發家教中心官網 https://ydfe.gov.taipei/ ,或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CYDFans 。

  • 青發家教中心事後新聞稿-解鎖新世代的領導策略 高校領袖培力坊成果展現.odt
  • 青發家教中心事後新聞稿-解鎖新世代的領導策略 高校領袖培力坊成果展現.pdf
  • 圖1:學員開心大合照。
  • 圖2:學員們互動熱烈,希望為團隊爭取勝利。
  • 圖3:從桌遊中學習投資理財的重要性。

識詐宣導/大同警宣導國中生注意詐騙手法 莫當「騙人布」

大同分局宣導列車開進轄區市立忠孝國中!今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8日、19日舉行,3月7至9日就開始受理報名,大同警感受到九年級同學會考前緊張氣氛,為緩和同學情緒,特借由漫畫「航海王」中的角色「騙人布」諧音,希望同學「不要被騙」也「不要騙人」!

分析同學常遭詐騙手法為:購買遊戲點數,詐騙集團常致電給被害人告知帳號被盜用,需將遊戲點數交給對方才能解鎖帳號,青少年常因為過於緊張,進而交付虛擬遊戲點數而受騙,或是在遊戲中幫「隊友」代買遊戲點數,買到後「隊友」立即下線不見人影等。還有國中畢業後,可能還會遇到假求職打工詐騙,詐騙集團看準青少年涉世未深、想快速領取現金的特性,利用假臉書帳號刊登假求職廣告行騙,用話術要求同學提供帳戶以便後續打工匯入款項,待帳戶到手後,詐騙集團便利用該人頭帳戶進行洗錢,使受害人之帳戶遭到凍結,才驚覺受騙。

大同警也向同學宣導:自己的帳戶、存摺、印章要保管好,不要隨便交給別人,因為提供帳戶變成人頭帳戶的話,會有涉犯新公布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另外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也會涉犯刑法詐欺罪或是組織犯罪條例等刑責問題,認真讀書之外,也要懂得分辨平常吸收的資訊孰對孰錯,勿受他人影響誤入歧途,才能當個聰明的「航海王」!

  • 圖說1:大同分局員警與學生互動,進行防詐騙宣導(員警宣講情形)。
  • 圖說2:大同分局員警與學生互動,進行防詐騙宣導。

北市消攜手三商電腦 AI語音輔助平臺助攻119受理派遣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於今(13)日下午與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簽訂「AI人工智慧語音輔助平臺」試辦合作備忘錄,將導入AI自動語音辨識進行系統概念驗證與試辦作業。

 

消防局表示,為使AI語音轉文字先進技術能更符合消防勤務需求,前期先運用實際案件語料進行機器學習訓練,以期強化系統語境理解、語音識別、上下文義對應能力。未來導入119派遣系統,可主動警示民眾報案電話或無線電語音內容之特殊關鍵字,即時提醒119執勤員應變處置。

 

消防局近年持續致力於數位治理、數位轉型等工作,期能運用先進智慧科技來提升勤務受理及派遣效率,透過AI人工智慧技術輔助救災救護任務,相信可大大提升緊急救援服務品質,除可保障消防人員安全外亦可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採訪通知:「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臺」市長層級會議於113年3月15日假晶華酒店3樓宴會廳舉行

【主題:基北北桃推動「氣候變遷因應及調適」合作方案 蔣萬安:透過跨域合作,共創優質生活圈】

【時間:113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時00分至3時00分】

【地點:台北晶華酒店3樓宴會廳(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1號)】

 

 

「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臺」自成立迄今已屆滿1年,今年度(113年)市長層級會議輪由臺北市政府主辦,臺北市長蔣萬安與基隆市長謝國樑、桃園市長張善政、新北市長侯友宜於3月15日假台北晶華酒店舉行之市長層級會議,除檢視各議題小組過去1年推動績效以外,另特別針對「氣候變遷因應及調適」共同議題提出8項合作方案,同時亦針對具跨域影響潛勢災害建立通報機制,期望將共享資源最優化,讓平臺發揮最大效益。

 

 

    歡迎媒體朋友踴躍採訪報導!

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台第2次市長層級會議活動流程表
時間
項目
備註
13:00-13:30 報到
13:30-13:45 主席致詞及贈禮合影
  • 下午1時30分至1時45分開放媒體攝影
13:45-14:30
  1. 幕僚單位報告
  2. 共同議題合作方案報告
  3. 災防組報告—基北北桃跨域橫向聯繫通報機制優化

  • 下午1時45分至2時40分為閉門會議,媒體記者離場轉移至4樓會議室。
14:30-14:40 主席結論與指示
14:40-14:50 散場
14:45-15:00 媒體聯訪(地點:4樓VIP ROOM 5
  • 1130315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臺市長層級會議採訪通知.pdf

第1273號市政統計週報

【提要】112年居住在臺北市13歲以上民眾運動人口比率達86.0%,平均每週運動3.5次,平均每次運動64.0分鐘,為全國各市縣每次運動時間最長者;另同年臺北市運動人口平常從事的運動類型,男、女性均以戶外活動居多。

        規律的身體活動有助於精神健康,降低罹患抑鬱症及失智症的風險,並提高整體幸福感。依教育部體育署「112年運動現況調查」結果顯示,112年居住在臺北市13歲以上民眾運動人口比率達86.0%,較111年83.2%增加2.8個百分點,其中男性88.0%,較女性84.5%高出3.5個百分點,惟性別差距(男性-女性)較111年縮小。同年臺北市運動人口平均每週運動3.5次,其中男、女性分別為3.6次及3.4次;平均每次運動64.0分鐘,較全國平均每次運動59.6分鐘,多出4.4分鐘,為全國各市縣每次運動時間最長者,又男性平均每次運動72.0分鐘,較女性多出14.5分鐘。

         觀察112年臺北市運動人口平常從事的運動類型,男、女性均以戶外活動居多,分別為73.0%及76.6%,其次男性為球類運動35.7%,女性則為武藝/伸展/舞蹈25.2%;進一步觀察111及112年從事運動類型之變化,男性以球類運動增加3.3個百分點增幅最大,女性則以武藝/伸展/舞蹈增加6.0個百分點增幅最大。

  • 第1273號市政統計週報.pdf

寒夜老婦徘徊公車站牌 大安警暖心閒懷助返家

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員蔣政儒、張智淵於日前凌晨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經勤指中心線上通報辛亥路一段130號有協尋人口定位座標,遂前往查處。

警方到達發話定位現場時,周邊遍尋不著被協尋人遂致電詢問報案人事發經過,報案人稱母親(呂婦)有輕微失智情形,於前日13時許由新北市中和區離家後未歸,子女到處找尋未果遂報請警方協助。因手機定位為大範圍區域非精準定位,警方於了解事發經過後,認定呂婦必然於手機定位點周邊,遂秉持為民服務鍥而不捨之精神在該區域梭巡,最終於同日1時25 分,在新生南路與辛亥路交界之公車站牌前,發現一名婦人眼神無助不斷來回徘徊,因深夜時段無公車到離站,警方發覺有異遂上前關心,最終確認該名婦人即為受通報之協尋人口,婦人經尋獲時情緒緊張不斷顫抖,警方現場安撫婦人情緒後將人載返所,立即通知親屬至派出所帶回。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家中若有長者擔心走失情形,可佩掛愛心手鍊或項鍊,備註長者姓名及緊急聯絡人資料,預防長者走失時經警方尋獲可立即通知親屬免除民眾擔憂。

  • 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員蔣政儒、張智淵.JPG

公車車廂外廣告應符合行車安全及規範說明

      有關公車設置遊動廣告部分,公運處係依據「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9條審查廣告物的設置形式、方式及位置,每年由業者提送上述資料申請,公運處審查重點在於不影響行車安全,經審核通過後發予許可證,後續業者即可自行招商於核准範圍內張貼,刊登內容不須再報公運處審核。

       至公車廣告物刊登內容部分,不得有違反「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廣告物內容不得有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虛偽、誇大不實之情事」或「臺北市公共汽車設置遊動廣告注意事項」第5條規定:「公共汽車設置遊動廣告之文字、圖畫不得有下列情事:一、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二、虛偽或誇大不實者;三、廣告菸品者;四、其他違反法令規定者。」之規定。

       有關媒體報導三重客運公車車廂外廣告刊有「welcome to China 」字樣,業者今日(3/12)已將該廣告移除下架。

北市公費流感疫苗僅剩750劑 Novavax XBB新冠疫苗餘1.4萬劑 籲民眾儘速接種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近期氣候變化大,國內新冠、流感疫情仍在流行期,北市公費流感疫苗庫存僅約750劑,Novavax XBB新冠疫苗尚餘1.4萬劑,衛生局提醒,尚未接種疫苗民眾請儘速洽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以提升保護力。

       北市衛生局進一步說明,國內公費流感疫苗自113年3月5日起擴大提供出生滿6個月以上全民接種,截至3月12日下午3時,北市公費流感疫苗庫存僅約750劑,北市衛生局表示自3月13日起公費流感疫苗將集中於臺大醫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及附設十二區院外門診部接種,請民眾把握機會,並於接種前致電詢問醫療院所是否仍有庫存,避免向隅。

       北市衛生局指出,莫德納及Novavax兩種廠牌新冠XBB疫苗均安全有效,12歲以上兩種廠牌皆可選擇,6個月以上至11歲兒童則依核准適應症僅能接種莫德納XBB疫苗。截至3月11日止,北市已接種新冠XBB疫苗約19.8萬劑,其中莫德納XBB疫苗接種16.1萬劑,Novavax疫苗接種3.6萬劑;北市Novavax XBB疫苗尚餘1.4萬劑,莫德納XBB疫苗則庫存充足。

       北市衛生局表示,為鼓勵民眾接種疫苗,113年5月31日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及12區院外門診部接種新冠疫苗免收掛號費,另設籍臺北市65歲以上長者至北市聯醫各院區及12區門診部接種新冠XBB疫苗除免掛號費外,加碼送100元商品券,提醒接種疫苗後約2週方產生保護力,鼓勵符合資格民眾儘速接種疫苗,提升免疫保護力。有關新冠XBB疫苗及流感疫苗施打相關訊息,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

  • 附件1-臺北市流感疫苗接種地點資訊.pdf
  • 附件2-宣導圖卡.pdf

中正一交警暖心主動排除故障車 車主親赴分局致謝

中正第一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葉財文於113年2月8日執行交通執法勤務,行經中山南路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因不明原因開啟後車廂停於路中,葉員立即上前查看,當時劉姓車主表示在停等紅燈的時候,車輛突然熄火且排檔桿無法作動,一時不知如何是好,葉員見當時後方來往車輛已開始回堵,立即以巡邏機車與交通錐作適當警示與區隔,以示警後方來車提早改道行駛,並站立於後方疏導車流,主動積極提供車主協助聯繫拖吊車前來,拖吊車於短短10餘分鐘內立即抵達,順利將故障車移置,排除現場。

經查該劉姓車主為某科技公司負責人於事後心懷感謝,遂聯繫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表示希望能向葉姓員警當面致謝,該分局即利用分局週報會議時間,安排劉姓車主夫婦前來參加共同表揚葉員善舉,同時合影留念,宣達各單位主管鼓勵同仁應效法葉員為民服務之精神。

中正第一分局表示,為民服務是警察的工作之一,葉姓員警主動積極排除故障車輛,以同理心協助當事人解決問題,不愧為人民保母,值得所有同仁效法,實為為民服務的最佳典範。

北市某私立幼兒園被控性侵幼兒案,行政調查已全案終結,市府已召開重大案件檢討會議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簡境霈科長 (02)2720-8889轉1417

                   陳淑瑜股長 (02)2720-8889轉1416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3年3月12日】

【主題:北市某私立幼兒園被控性侵幼兒案,行政調查已全案終結,市府已召開重大案件檢討會議】

【臺北報導】有關本市某幼兒園教保員被控性侵幼兒一案,教育局自112年7月中旬接獲園方通報後,立即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下稱調查處理辦法)規定組成審查小組,受理案件並展開正式調查,歷經112年8月24日、9月8日、11月27日及113年2月27日4次認定委員會討論,已完成全案調查及認定決議。另北市也因應本次重大案件,召開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精進類似事件處理程序。

一、行政調查及司法調查併行,行政調查已全案終結

     教育局已召開數次調查會議並提送認定委員會認定,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員均已調查,查有疏失者,均依法裁處:

(一)行為人:對部分幼兒疑有性侵害行為部分、性騷擾行為部分,經認定屬實,經決議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4款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依同條例第40條第2款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二) 負責人

1.未依法予以行為人暫時停聘、停職:知悉行為人111年刑事案件司法調查中,惟未依規定停職,裁處新臺幣30萬元。

2.知悉疑似違法事件未通報:111年12月接獲家長陳情疑似性侵案件未進行各類通報,裁處新臺幣15萬元。

3.該園教保人員違法行為查證屬實: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自112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4.負責人消極資格認定:知悉機構內發生疑似性侵害案件未通報,致機構內再度發生性侵害,依幼照法第29條認定本案負責人未來「不得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財團法人幼兒園之董事或監察人」。

(三) 其他教保服務人員

1.經調查1名教保員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疏忽照顧)事由,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認定2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並裁處罰鍰6萬元、公布姓名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

2.家長反映園內多名教保人員知悉未報一事,經調查後園內人員均透過相關管道向負責人報告,尚符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利用及違法事件通報辦法第8條規定。

(四) 111年第1起案件調查

1.教育局於111年7月接獲幼兒園通報,園方與家長觀看監視器影像,無發現相關狀況。後續家長到警察局報案,由警員與家長一同到園觀看,仍無相關情事。另外,教育局調閱112年6月13日、16日、27日、28日、30日相關監視畫面,亦查無異樣。

2.第1起案件同為行政及司法調查併行,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也於112年6月13日以無其他積極證據為不起訴處分。

二、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幼生安置並提供輔導資源

     教育局前已於案件發生後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幼生安置及輔導相關事宜,並已聯繫「臺北市公立及非營利教保服務機構需要協助幼兒專業輔導服務方案(南區)」承辦單位─兒福聯盟,針對本案之幼童進行個案開案輔導,目前持續追蹤輔導中,以增進幼童身心健康。

三、 北市已召開重大案件檢討會議,跨局處討論後續精進作為

     本案為重大案件,教育局於112年11月16日邀集社會局及相關局處進行檢討會議,未來精進作為說明如下:

(一調查期間保密原則,調查屬實資訊公開

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兒童之性平案件時,均係依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及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15條第4項規定進行保密,且考量疑似行為人所屬教保服務機構於案件調查結果出爐前,仍有多名幼兒在園就讀,基於調查、偵查不公開原則及保護在園學生個人隱私,尚難於作成結果前,於本府網站上公開機構名稱或相關人員姓名等資訊。惟依兒少權法第107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5條規定辦理,若調查屬實,本市將依法處以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公布其姓名及機構名稱於市府或網站,供民眾查詢。

(二)調查期間之兒童保護措施

調查期間資訊雖依法保密,惟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8條第3項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7條第3項規定,為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若機構人員涉有性平案件情形,於調查期間,服務機構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其有接觸兒童之機會。

(三)強化知能,提高相關人員敏感度

將透過各類會議及函文向教保服務機構宣導兒童保護相關樣態及通報流程,加強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對於不當行為的敏感度,同時也增加教保相關人員性平知能研習及幼兒性平自我保護意識宣導。

(四)強化通報機制

教育局未來規劃修正「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通報表」,增加「是否有親屬關係」欄位,於園方通報時併同填寫,以利於通報第一時間了解行為人與負責人之關係,建立迴避機制並即時保全證據。

  教育局提醒家長或教保服務人員可透過日常觀察兒童的行為與情緒,如發現兒童身心疑有異常狀況,可透過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113保護專線向相關單位反映,以利即時協助並提供家長及幼兒相關資源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