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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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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環保局與企業工會於今(8)日簽訂新修訂的團體協約,不僅新增清潔隊員多項福利,也提升保障他們的權益,創造了勞資雙贏的結果,臺北市長蔣萬安出席簽約儀式並見證,這也是蔣市長上任後北市府首個與工會簽訂的團體協約,象徵北市促進勞資和諧的工作上邁前一大步。
環保局指出,109年9月29日該局曾與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該協約有效期間3年,今年與企業工會修訂團體協約,總共33條條文,除了原109年團體協約中所列的福利以外,這次新增清明節出勤的清潔隊人員,除發給1日加班費外,也再核給補休1天。
環保局長徐世勲表示,清潔人員是臺北市市容的化妝師,幾乎全年無休,無論是春節、中秋節或清明節等重要節日,為了維護市容整潔,常常無法與家人團聚過節。這次重新簽訂團體協約,保障了清潔隊員的權利與福利外,同時也藉此感謝清潔人員終年的辛勞與付出。
另外,這次修訂團體協商的過程中,感謝林奕華副市長居中指導協調,也感謝企業工會的努力與協助,展望未來,環保局將攜手工會,持續努力推動,精進各項為民服務的工作,使臺北成為宜居的永續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