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再次澄清「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確經內政部土徵小組聽取本府報告後,決定應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並獲內政部都委會決議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
本府前於109年5月21日已詳實澄清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歷程及相關程序。再次澄明本府為改善社子島地區生活環境,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並兼顧公共設施完整性、所有權人公平性及落實居民安置,規劃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該方式業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於107年6月13日聽取本府報告後,作成決定:「本案係臺北市政府為改善社子島地區居住環境品質並配合防洪計畫取得200年防洪標準所需高保護設施及其退縮緩坡空間所需用地需要,擬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應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且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7年6月26日審議通過變更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並請本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採先行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後續俟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 20條規定後,再檢具變更都市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
目前尚未公告實施區段徵收,本府將依法定程序辦理相關作業
本府自柯市長上任以來,以「加速開發、儘早解禁」、「開放政府、全民參與」作為社子島開發之目標與理念,目前社子島開發案之主要計畫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6月26日第925次會議審議通過,細部計畫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4月23日第764次會議審議通過,且防洪計畫業於108年12月12日報經行政院核定,刻由本府辦理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和區段徵收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報請內政部審議中;後續本府尚應召開協議價購會議及區段徵收公聽會後,再擬具區段徵收計畫書(含公益性及必要性)報請內政部審議,俟內政部核定區段徵收計畫後,始公告實施區段徵收。
本府將持續加強社子島社會溝通,並妥為規劃安置措施保障居民權益
本府為能解決社子島問題及改善地區環境,仍將持續積極推動社子島開發計畫,並努力與居民及各界充分溝通,除提供在地駐點服務、拜訪當地里長及意見領袖傾聽民意外,在各階段法定程序召開多場次說明會供居民瞭解內容,且訂於110年9月26日及10月3日舉辦工作坊整合及蒐集居民意見,以凝聚共識及政策認同;另本府以「先安置後拆遷、分期分區辦理、多元彈性安置及規劃配套措施」4項安置原則辦理開發,並規劃多元彈性安置措施,供社子島居民能依自身條件選擇,且持續聽取民眾意見,據以精進安置計畫及相關配套措施,以落實保障居民之居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