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交通分隊113年5月1日下午14時12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本市文山區辛亥路四段103號前發生交通事故情事,即派員到場處理,現場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不明原因不慎駛入對向車道並與其他行駛中之車輛發生碰撞。經檢測當事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全案依交通事故處理,詳細肇事責任另由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有關被害家屬質疑肇事者毒駕及交通違規部分,因當時現場處理員警目視觀察車內並未發現疑似毒品或施用之器具,本分局事後根據「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及後續已取得之相關資料,於今(3)日下午將本案整卷報請檢察官,獲准核發鑑定許可書,強制採取肇事者尿液送驗,釐清肇事原因;另肇事者於隧道內跨越雙白實線之違規行為,將依法舉發。
本案處理員警與當事人說明過程未臻詳盡,致生誤解,本分局將列為案例教育,利用各項集會時機加強宣導施教,精進執勤能力。